11月8日,记者从来宾市物价部门了解到,2006/2007年榨季糖料蔗收购价格继续采用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的方式,并将糖料蔗收购价格每吨提高10元,即每吨普通糖料蔗收购价260元与每吨一级白砂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3900元挂钩联动,联动价加价系数值由5%提高到6%。
根据新的、现行的糖料蔗收购首付价与二次结算办法,本榨季制糖企业一级白砂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超过3900元/吨时,在每吨普通糖料蔗收购首付价260元的基础上按6%的联动价加价系数值进行二次结算;低于3900元/吨时,不再进行二次结算,蔗农也不需将多得的蔗价款退还制糖企业。另外,为鼓励农民种植优良品种,来宾市继续实行优质优价、劣质劣价政策,桂引9号、园林3号、新台糖16号等15个优良品种在普通蔗收购价格基础上每吨加价15元,台糖172号、奥糖63/237号、选三等4个淘汰品种收购价格每吨230元,其他普通品种每吨收购价格260元。
为确保新的糖料蔗收购价格顺利实施,维护蔗农和制糖企业的共同利益及榨季正常秩序,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不得以提前兑付二次结算蔗价款、提高运费等方式变相调整糖料蔗收购价,确有必要在榨季期间提前兑付二次结算蔗款的,由自治区统一部署安排;各糖厂要在糖料蔗进厂15天内将首付款和优良品种加价款同时兑付给蔗农。来宾市同时加大对糖料蔗收购秩序和收购价格的监管力度,对扰乱糖料蔗收购价格秩序、不执行政府制定的糖料蔗首付款及优良蔗加价的,除合理运费之外,另以运费补贴、加班补贴等形式变相提高糖料蔗收购价格的,以来料加工的名义哄抬抢购糖料蔗的以及不执行糖料蔗收购价格政策的其他行为的,除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视情况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