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农业发〔2008〕12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近期受低温严寒天气影响,我区各地不同程度发生了低温冷冻灾害,农业生产受损严重。为有效做好农业抗灾救灾工作,降低农业受灾损失,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07〕35号)的规定,自治区农业厅决定,即日起启动全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级响应。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抗灾救灾作为当前农业工作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级响应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坚决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全责。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人员,确保具体责任人员到岗到位。
二、建立制度,抓好落实
各地要迅速行动,立即进入应急状态。要做好灾情调查,建立农业灾情报告制度,从
三、分类指导,科学抗灾
要根据各地受灾情况和种植制度,结合农时季节要求,及时做好当前应急技术、灾后补改种和田间管理工作。一是加紧做好甘蔗砍运和成熟瓜、菜、果收获,减少损失,受冻害严重的菜田,应抓紧时机翻犁菜田改种速生类蔬菜。二是推广“三避”技术。在蔬菜生产上要对新种植不耐寒的蔬菜品种进行畦面地膜覆盖,并结合喷施磷酸二氢钾等叶面肥,增强植株抗寒能力;在果树方面要通过搭棚保苗、套袋保果、拉网保树、喷肥保叶等措施实现防冻抗寒;对采用保温或增温设施种植的蔬菜和食用菌要加强护理,可通过升温增产的方法,增加市场供应;三是千方百计保证农作物种子种苗供应。要做好受灾地区甘蔗留种和调运工作;对蔬菜苗床、育苗地以及水稻制种田采取小拱棚薄膜覆盖或用稻草等遮盖防寒保温并加强护理,对于已经播种育苗受损的制种田,要及时与外省区联系调种,千方百计保证水稻制种面积。四是加强对灾后生产的指导。要发动群众采用喷施叶面肥、增施肥料等有效措施促进农作物恢复生长,对采取防寒育苗(秧)技术的,要在气温稳定回升时及时移植(栽),确保蔬菜等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四、抓住重点,扎实推进
一是要针对不同农作物、不同生产阶段、不同地区、不同程度的灾情,认真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生产救灾方案和救灾措施;二是要按轻重缓急,重点做好关系到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安定的各项工作,既要做好受灾地区群众生产自救,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又要重视做好非受灾区加快生产确保农产品市场稳定供应;三是要及时掌握种子、农膜、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物资的准备和供应情况,做好农作物种子种苗特别是蔬菜良种(尤其是速生叶菜品种:小白菜、春菜、菠菜、生菜、菜心、筒好、莴苣、四季豆、萝卜等)、肥料、农膜等救灾物资的调运和供应放发,确保农业生产救灾需要,同时要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四是要切实增加对当前农业生产抗灾救灾的投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抗灾工作取得成效。
五、深入基层,加强服务
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做好服务,要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救灾第一线,指导各地做好农业生产防冻抗寒工作。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信息平台,开通农业防冻抗寒工作服务热线、专线、专栏、专题,广泛开展生产救灾技术培训与宣传。要下死决心、下大功夫,坚决打赢防冻抗寒和抗灾救灾攻坚战。
广西农业厅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粮油处,联系电话:0771—2182603、2182605。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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