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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糖业蔗区秩序管理简报(总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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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糖业协会      2015年(总第1期)      【2015年12月2日】


    本榨季我区甘蔗大幅减产,而糖市行情有望好转,根据以往的规律,势必会引发跨蔗区抢购甘蔗大战,将会严重影响榨季生产的有序进行,大幅度推升生产成本,全行业扭亏为盈的机会将化为泡影。

    应各糖业集团的要求,广西糖业协会于11月13日召开了广西糖业协会第三届五次理事会扩大会议,组织成立了“广西糖业蔗区秩序管理委员会”,全区28户制糖企业(集团)及95间糖厂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了《广西制糖企业2015/16年榨季蔗区秩序自律公约》。自律公约的签署,是全体制糖企业的一致要求,反映了广西制糖企业的自省、自信,为行业的自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体现出广西制糖行业的成熟和进步。

    为保证自律公约的有效实施,委员会组建了“驻厂工作组”、制定了驻厂工作组工作细则及对违约行为的认定标准。并于12月1日召开会议对驻厂工作组成员进行了培训。

    关于违约行为的认定标准,委员会明确如下:1)受损企业在本企业蔗区用具有定位功能的设备拍摄到能显示外来装蔗车辆的车型特征、车牌号的图片、视频等;2)受损企业人员或驻厂组人员用具有定位功能的设备拍摄到的目标车辆满载抵达违约糖厂进厂图片、视频等;3)受损企业或驻厂工作组人员拍摄到目标车辆空车驶离违约糖厂的照片、视频;4)不配合驻厂工作组检查、恶意阻挠检查、车牌号遮挡等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

    关于驻厂工作组工作细则,委员会规范如下:驻厂工作组由主任依据需要派出;所有驻厂工作组工作人员一律佩戴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作证驻厂,并严格按照工作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管理委员会对驻厂工作组进行考勤并给予工作补贴;所驻厂必须为驻厂小组的工作提供方便并确保驻厂工作组人员的人身安全。

    对违规的企业,在查实违规行为后,委员会将提请政府部门进行相关处罚和道德谴责。处罚的内容包括取消享受国家及地方各类财政扶持、补贴政策以及国家临时储备糖政策的资格;向全区各金融机构等部门发送违规失信信息,通过行业会议、工作简报、网络、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通报批评其违规行为等。

    抄报:自治区工信委;自治区糖业发展局;各地市糖业局(糖办)。

    发送:各制糖企业(集团)、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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