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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糖办对《关于加强蔗区建设杜绝甘蔗外流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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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丽娜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蔗区建设杜绝甘蔗外流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办办理。我办高度重视您所提出的建议,落实具体承办处室和专人认真研究。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启动糖业体制机制改革。2019年2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糖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19〕8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围绕提高生产能力、保护蔗农权益、放开甘蔗市场、兼顾地方利益、整合加工能力、培育知名品牌、拉长产业链条、做大糖业产业,深化糖业体制机制改革。糖业体制机制改革后,全区不再实行以制糖企业为核心按经济区域划分蔗区的管理机制,破除“画地为牢”的“蔗区”,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规范化订单农业,由种植主体和制糖企业双方自主签订糖料蔗订单合同。

  您提出的“如何整治或关停收购外蔗制糖企业”、“督促各市政府加大甘蔗维护工作力度”、“出台相关政策和蔗区管理条例”等建议内容,《意见》及全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糖业高质量发展动员部署会议均作出了具体部署,我办将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着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糖业体制机制改革顺利推进、糖料蔗购销秩序井然有序、全区糖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糖料蔗购销市场的协调和监管。一是实行订单合同备案制,作为加强监管、实施财政支持的必要依据。二是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调处机制,及时处理纠纷。防止发生哄抬价格或不合理压价收购行为。对失信和扰乱糖料蔗购销市场的行为主体,取消享受财政支持等优惠政策待遇,并纳入征信体系,依法依规惩处。三是建设糖业大数据库(广西糖业云),加强对糖业生产各环节的数据管理,提升订单农业管理的信息化、精准化程度。四是加强订单合同履约宣传,利用中央、自治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有利条件,对哄抬价格、不合理压价等扰乱糖料蔗收购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研究制定《意见》配套文件。一是研究制定《广西糖料蔗订单农业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订单合同行为,强化订单农业管理,维护订单农业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糖料蔗购销市场稳定有序。同时,制糖企业与种植主体依法签订的糖料蔗订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护,保障了糖料蔗生产种植、砍收、运输、压榨等环节有法可依。二是研究制定《关于整合制糖企业加工能力的若干意见》。针对全区制糖企业散、小、弱,糖厂普遍“吃不饱”的现状,围绕优化企业布局,提高资源配置效益,大力推进全区制糖企业加工能力整合,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制糖工业转型升级。

  感谢您对广西糖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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