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4号公告,就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配额有关事宜作出要求。关于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由商务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持有2020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企业需在9月1日至15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再分配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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