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外贸总局(DGFT)修订了政府 100 万吨原糖关税配额(TRQ)项下进口原糖的加工与销售时间要求,废除此前固定的 10 月 31 日截止期限,改为以进口报关单(bill of entry)申报日期为起算点的两个月合规窗口期。
在周一发布的一份公开通知中,印度外贸总局对 8 月 20 日发布的第 27/2026?2027 号公开通知作出部分修改。该通知原本规定了 100 万吨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分配、执行细则,同时包含 “预核授权(AA)计划一次性转为关税配额计划” 相关条款。
旧版规定要求:通过该关税配额进口的原糖,需在合理期限内加工为白糖或精制糖,并且要充分提前完成加工,确保在 2026 年 10 月 31 日之前在国内市场完成销售。
修订后的条款取消了 10 月 31 日这一统一截止时间。新规要求进口商必须在提交进口报关单之日起不超过两个月的期限内,将进口原糖加工成白糖 / 精制糖,并完成国内市场销售。
本次调整将合规时限和每一批次进口货物绑定,不再对所有进口商设置统一的到期时间点。
印度外贸总局表示,8 月 20 日公开通知中的其余所有条款与条件均保持不变。
此前印度政府出台 100 万吨原糖关税配额,允许以优惠关税进口原糖,以此增加国内食糖供给。本次修改时间规定,让进口商在安排加工与国内销售节奏上拥有更大灵活度,同时依旧对进口原糖的未加工、未销售状态设置明确的最长时限。
对于参与该关税配额的糖厂与精炼企业来说,本次政策调整并非扩大进口配额总量,只是修改了进口完成之后的加工、销售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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